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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的器械代表将失业 让对药品集采抱有的任何幻想都破灭了!

之前泰州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

  泰州试点采购内容为普外科、骨科(关节、脊柱、创伤)、心胸外科、口腔种植体、体外循环和血液净化类别等五大类高值耗材普通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采购方式为网上采购

  泰州耗材集采模式围绕“一个主体采购、30%的价格降幅、阳光平台运作”目标,通过获取医用耗材在销售的实际结算价格,结合以往中标价、医院实际结算价和能够采集到的外地最低价,按平均30%的降幅比例制定产品上限价作为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刚性要求。

  该模式开启后,全市高值医用耗材产品价格降幅达30.18%,普通耗材产品降幅达22%。

  7月24日江苏最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政策

  2019 年底前,建成省级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实现公立医疗机构使用的血管介入、非血管介入、神经外科、起搏器、电生理、眼科等六大类高值医用耗材(以下简称“六大类”)骨科、普外科、心胸外科、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口腔科等五大类高值医用耗材(以下简称“五大类”)在省平台采购;

  开展重点品种组团联盟集中采购;制定相关医保配套政策。2020年底前,实现所有医用耗材网上应采尽采,做到网上议价、网上交易、网上监管。

  (一)联盟采购,以量换价。按省阳光采购联盟部分成员单位年度(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所选品种总采购量的70%估算采购总量,进行联盟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联盟各成员单位应优先使用,确保完成合同用量。

  (二)招采合一,保证质量。

  (三)强化监督,保障供应。

  (四)医保协同,促进使用。医保基金在总额预算基础上,按不低于中选品种采购总金额的30%提前预付给医疗机构。对于采购联盟确定的价格,各成员单位不得再组织议价。

  (五)保证回款,降低成本。公立医疗机构作为货款结算第一责任人,应按合同约定与生产企业结算货款,时间不得超过30天。

  江苏省此次的耗材招采政策,与之前的泰州相比,增加了六大类产品,包括“血管介入、非血管介入、神经外科、起搏器、电生理、眼科等六大类高值医用耗材”,这些产品都是使用频率较高的高值耗材。同时,新增加了对中选品种使用量的要求,要求联盟单位确保完成合同用量。同时增加了医保协同相关的规定,医保基金提前向医疗机构预付30%,保障了机构的现金流,同时也保证了向企业的结算款。

  仔细比较一下,这个政策跟“4+7”药品集采几乎一模一样,而且更加细致!既然器械毫不犹豫地跟随之前的药品集采,那换句话说,这也是国家战略,将坚定不移地实施,不会有任何的动摇,最多有一些根据实际情况的微调。因此之前好多媒体自认为药品集采,会受到某些协会或企业的反对而暂停或者改版的论调“不攻自破”!

  医用耗材的市场规模小而分散,各种品规异常繁多,所以导致集中采购模式众多,包括全国统采模式、跨地区联采模式、直接挂网模式、省市联动模式等等。

  和药品集中采购一样,我国的医疗耗材器械采购正逐渐从分散模式进入到权利归集模式

  1)统购统销:1984年之前,药品统销统购,价格直接由政府制定。

  2)招采权下放:1984-1999年。为了提高招采效率,招采权下放到医疗机构。招采权的分散化,带来了回扣、药价虚高等一系列问题。

  3)招采权归拢:2000-2014年。招采权极度分散导致的腐败问题愈发引起重视,这期间模式改革的方向基本是为了解决腐败问题,而逐步将招采权归拢到省级层面。

  4)职能协同:2014年之后。14年基本医保收入增速首次低于支出增速,医保控费成为了招采模式改革的重要出发点,改革开始强调相关职权的协同和执行效率。

  但整体来说,耗材集采的改革进程是慢于药品不少的。在以前,大部分地区耗材招采是以医院为单位,分布极为分散。招采模式的改革是减少腐败、提高医保支出效率的必然选择。随着各地药品和耗材招采权逐步移交医保局,耗材招采模式的变革是必然结果。

  我认为在耗材的采购改革中,“带量采购”和“全省共享价格机制(省级平台统一集采)”这两点比较重要。在配送管理上,要严格执行“两票制”,也就是去中介模式!

  高值耗材进行全省集中采购的要求,各省都已经逐渐开始落实,但低值耗材招采改革落地执行的省份并不多。预计未来器械耗材的省级集采范围会更广,低值医用耗材集采也会到来。

  2017年我国低值医用耗材市场规模约为535亿元,同比增长19.42%。其中市场份额排名前五的领域分别是注射穿刺类、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类、医用高分子材料类、医技耗材类、医用消毒类。低值医用耗材门槛低,厂家数量多,竞争异常激烈。如果开始低值耗材的集采,大批中小企业会在激烈的市场化竞争中出局!

  对于器械耗材来说,集中采购的实施难度比较大,而且效果预计不会像药品那么好。医用耗材的招采过程中,最重要的是要禁止违规的网下采购,确保实际采购量和计划采购量能够对得上,并且要保证医院使用量!

  不久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规定》指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实施下列行为,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以规定、办法、决定、公告、通知、意见、会议纪要等形式,制定、发布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

  这个规定告诉我们,医药行业要进行完成市场化的竞争,进入医院的药品和耗材的招采流程都全部透明化、公开化,所有企业凭实力竞争,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商业贿赂行为。

  很多耗材企业大部分的销售仍然是以地面渠道配合高额回扣为主,以地区代理商为核心做当地医院的生意。医药耗材改革政策和这个规定,帮助切断器械耗材代理商与医院、医务人员的回扣通道。对于想做全国市场和行业领头羊的规模器械耗材企业,耍小聪明、靠关系,靠贿赂上位难度越来越大,未来必须要在学术推广上进行纵深和长期的布局。

  因此在完成了药品与器械整个集采布局,不能瘸腿,那么类似深圳GPO模式才有可能真正全覆盖,未来大一统的模式全程无死角,然后各个地方或联合或整体,成立一个个地方性的GPO采购平台,并且进行价格联动,对有实力和志在全国的企业将会带来机遇!但在全行业洗牌没有完成之前,对所有的相关企业都是利空,没有受益者,特别是器械代表绝对重创,淘汰80-90%是必然的!医生灰色收入也会大规模减少,这也会更加考验政策制订者与执行者的智慧!


来源:新浪医药